江山市交通运输局答复:
网友“葡萄气泡水”,您好。
我局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非常重视,立即要求城乡公交公司进行调查。
经公交公司反馈该车是车牌为浙HN1896的公交车。通过观看车载监控视频,情况基本属实。该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与您沟通存在不恰当的言语,引起了您的反感。公交公司认定该车驾驶员存在一定的过错,并决定对驾驶员作如下处理:
1、对照公交公司《关于开展驾乘人员“星级”考核的实施办法》的相关条款,对驾驶员的星级考核奖励“从五星降为三星”的处罚。
2、要求公交公司第二分公司领导约谈该车驾驶员,提出批评教育,责令端正态度,切实整改。
城乡公交公司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,也与您联系告知公司的处理结果,并得到了您的谅解。
给您带来的烦恼,我局深表歉意。我局要求城乡公交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加强对公交班车运营情况的日常监管,发现不文明行为的,坚决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;同时加强对全体公交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教育,提升服务意识。切实提高人员素质,服务好广大乘客。
此复。